各单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日前公布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6月)的通知。
根据通知,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210家企业支持项目8800项,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请及时转发给师生,动员师生积极申报,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各老师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并按照教育部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后可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学校不再额外给予经费支持。
咨询电话:66366254
附件1:教产专〔2021〕5号-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6月)的通知.pdf
3522集团的新网站教务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