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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项目校内结题、结账的通知

时间:2018-04-17     编辑:张亚非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书记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要求以及高校审计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和稳步发展,针对项目执行期已结束并在项目来源单位办理项目结题但未办理校内结题、结账的科研项目,现决定开展项目校内结题结账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执行期已结束并在项目来源单位已办理结题手续,但未办理校内结题、结账的科研项目

二、时间安排

4月16日-5月31日

三、科研项目校内结题、结账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期已结束,但是未办理校内结题、结账的科研项目,具体项目清单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项目管理查看(网址:/index.html,帐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工资号后四位)。

2.对于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已到期,确实还未在项目来源单位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附上相关情况说明交至科研院。

3.相关办理流程及表格见科研院网站办事流程。

结题流程见http://sro.swjtu.edu.cn/shownews.aspx?PARENT=317&ID=3194

结账流程见http://sro.swjtu.edu.cn/shownews.aspx?PARENT=317&ID=3195

四、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注意事项

根据《3522集团的新网站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西交校[2017]2号文件规定,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以下规定管理:

1、 纵向项目结余资金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实验室改造费和其他支出等,各科目没有比例限制。

2、纵向项目经费应按预算按进度使用,结余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的20%。

3、纵向项目结余资金留原卡由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在项目结题后满22个月,如未使用完毕,由学校统一收回统筹使用。项目结题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项目审批部门规定收回。

4、横向项目结余资金除包含纵向项目直接支出科目外,还包括人员费、科研业务费、委托开发研究费、接待费等。横向项目结余资金转入项目负责人科技发展基金卡,使用期限不受限制。

5、结余资金的使用不受原项目预算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需要自行决定。

6、学校对结余资金不再提取管理费。

五、联系方式

纵向项目:王兵、伍倩,66367276,犀浦校区综合楼206

横向项目:郭芙蓉,66366273,犀浦校区综合楼208

附件:

14-3522集团的新网站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西交校科〔2017〕2号).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