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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8     阅读:

校内各学院(中心):  

    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2.各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程做好上述物品的保管、存放工作,需要落实“五双”制度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的,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3.实验室内有特种设备的按照《3522集团的新网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完善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同时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必须停用并封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4.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强化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同时要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室安全。

   5.各单位要落实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值班工作,2017年3月31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犀浦校区综合楼107#)。

   6.放假期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值班电话:13880617515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