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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10-25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文件(川外侨函【2016】227号)和《3522集团的新网站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外【2016】45号)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需报半年度备案计划。2017年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我校教学科研人员要科学制定2017年1-6月的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报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备案。确需临时安排出国(境),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二、 备案汇总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纸质文档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分类发送至:swjtuwssp@qq.com

三、 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2月5日。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际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23房间

联系人:青松、刘雅维,电话:66366342

附件一:《3522集团的新网站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二:3522集团的新网站2017年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