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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6-03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国家部分法定节假日的放假时间安排

1. 旦:1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14日(星期一)上班。学校已安排的所有考试照常进行。涉及到的后勤保障及其他各学院、部处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 节:根据西交校办[2014]24号文件,执行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即2016125日(星期一)至2016225日(星期四)为寒假放假时间,226日(星期五)上班。本科生补考定于2016224日、25日、26日、27日进行,因补考涉及到的后勤保障、试卷安全及其他工作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清明节:4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原安排在44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

4.劳动节:51日至53日放假,共3天。54日(星期三)上班。原安排在52日(星期一)的课程暂停,53日(星期二)的课程调至430日(星期六)上。

5.端午节:69日至6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12日(星期日)上班。原安排在610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612日(星期日)上。

6.中秋节:9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18日(星期日)上班。91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18日(星期日)上。

7.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8日(星期六)、109日(星期日)上班。106日(星期四)的课程调至108日(星期六)上,107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109日(星期日)上。

二、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及其他相关要求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值班期间人员到岗、职责到位。

2.各单位务必于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排除治安、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3.请各单位将假期值班表(人员、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于每个节日放假前两周报党办、校办、保卫处各一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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