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2015学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监督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防止走形式主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包括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民主评议党员要以思想教育为中心,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评议的基本程序与方法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也可结合支部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学习要联系实际,方法多样,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检查思想言行,肯定取得的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撰写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民主评议阶段。首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对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应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二、民主评议的等级、标准
1.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等级。
2.优秀等级的标准是:在评议内容的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良的正式党员。优秀等级比例为正式党员数的10%。
3.合格等级的标准是:能够基本履行评议内容的各个方面,能够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4.基本合格等级的标准是:在评议内容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或曾经存在较大问题但经教育后能有明显改进。
5.不合格等级的标准是: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评议内容的较多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且经教育后仍无明显转变。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开展一次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 凝识聚力促发展”为主题的党员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半年以上的党员才能被评议为优秀党员。并如实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由支部书记到学院党委领取)上报学院党委留存。
(二)2013—2015年度“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各项任务,在为建设交通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一流大学打牢坚实基础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今年表彰项目有: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佳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十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基层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可评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党组织关系(不含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全校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十佳先进党支部和十佳优秀共产党员是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基础上产生。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中共3522集团的新网站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2015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通知》)。
表彰共分为校级表彰和学院表彰两个层面。校级表彰的先进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名额占全校二级党组织总数的15%左右,表彰名额为4个,其中设优秀服务型基层党组织2个,作为评选四川省高校服务型党组织推荐单位。校级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党小组)的名额占全校基层党支部(党小组)总数的4%左右,表彰名额为30个;校级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占全校正式党员总数的1%左右,表彰名额为10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比例为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左右,表彰名额为10个。学院表彰名额由学院党委确定。
一、评选程序和要求:
1、先进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在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工作基础上推荐。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提出的七项指标,分别就教职工和学生两个板块,对党支部按照“先进”“一般”“后进(软弱涣散)”三个等次进行分类定级。具体评定方式为: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初评、召开党员大会评议、党支部自评(填附表1、2)、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审议、上级党组织评定。另外,要对评定过程及结果建立管理台账(填附表3)。同时,要严格标准,先进党支部比例不能过高,后进(软弱涣散)党支部按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确定。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向党委进行申报,党委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向学校党委推荐,向学校党委推荐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从学院表彰的党支部中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在党员民主评议(填写附表4)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3、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推荐。
4、十佳先进党支部和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先进党支部和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由学院党委在初步评选的基础上从向学校推荐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
各党支部要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对象开展初步评选工作。评选中应向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党建活动的一线基层岗位的党员倾斜,务求每个推荐表彰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请各党支部于5月8日(星期五)12:00之前完成党支部“三分类三升级” 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工作,将《党支部分类定级自评表》附表1(学生支部填写)、附表2(教师支部填写),《“三分类三升级”情况统计表》附表3、《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附表4以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jxdw@home.swjtu.edu.cn)两种方式报送学院党委,同时,将《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上交学院党委留存。
3522集团的新网站党委
2015.4.27
3522集团的新网站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民主评议党员和2013—2015年度“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校文件:中共3522集团的新网站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2015年“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通知